【案例】关于对电子会计档案的理解发表时间:2020-05-18 17:21 某企业实行财务共享服务后,为实现异地集中核算目的,会计核算均以纸质原始凭据(如发票等)的电子扫描件,以及企业合同管理系统传输过来的合同的电子文档为依据进行日常账务处理,同时对纸质原始凭证和合同的纸质原件进行归档保存。新《管理办法》颁布后,该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人员说:“新办法将电子会计档案纳入了会计档案的范畴所以,公司以后可以只保存原始凭证的扫描件和合同的电子文档,纸质原件可以不用再保存,公司为此可以节约一大笔开支。 然而,该企业负责人的说法是错误的。为提高工作效率,单位通过在内部制定相应的内控流程,并在确保扫描件和电子文档真实、可靠、不被篡改的前提下,可以利用纸质原始凭证的扫描件和合同的电子文档作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但是,纸质原始凭证的扫描件和合同的电子文档不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关于电子会计资料可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情形的相关规定,所以,不能仅以电子形式归档保存,单位仍应同时保存纸质原始凭证和合同的纸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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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3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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