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新《管理办法》的衣服依据发表时间:2020-05-18 16:36 新《管理办法》制定的主要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199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正1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修正,以下简称《档案法》)。 《会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的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上一篇新《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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