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最新通知!电子发票打印入账留存的,必须同时保存电子档!发表时间:2020-05-09 19:23 最新消息!财政部会计司3月31日网站公布《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划重点: (1)电子凭证和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效力;(2)报销管理也需要经办、审核、审批流程,且能防止重复入账;(3)以电子凭证纸质版入账留档保存的,必须同时保存电子档。 通知全文如下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档案局,国务院各部委财务部门、档案部门,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档案部门,中央企业财务部门、档案部门: 为适应电子商务、电子政务发展,规范各类电子会计凭证的报销入账归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二、来源合法、真实的电子会计凭证与纸质会计凭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仅使用电子会计凭证进行报销入账归档: (一)接收的电子会计凭证经查验合法、真实; (三)使用的会计核算系统能够准确、完整、有效接收和读取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完成会计核算业务,能够按照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格式输出电子会计凭证及其元数据,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且能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 (四)电子会计凭证的归档及管理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第79号令)等要求。 四、单位以电子会计凭证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必须同时保存打印该纸质件的电子会计凭证。 五、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电子会计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会计档案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七、本通知由财政部、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2020年3月23日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31日
● 会计凭证先关附件不齐全,后果非常严重,财务人要警惕 需要的附件如下:(一)对方工商注销的证明;(二)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提醒:若是缺少前三项中的任何一项证据,从而致使会计凭证相关附件不齐全,将导致材料成本无法税前扣除。 案例二:某公司支付了个人买菜的钱200元,由于金额小,会计人员在编制支付款项的记账凭证时,没有附上任何的原始凭证,导致无法税前扣除。 需要的附件是:取得的收款凭证,收款凭证上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案例三:某公司2017年度支付职工工资60万元,但是由于均未申报个税,导致企业所得税没法税前扣除。 需要的附件是:工资表,而且必须是进行了全员全额个税申报后的工资表,同时提醒下:1.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2.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3.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4.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5.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除了电子凭证有变化,电子发票也有新的变化! 电子发票官方平台试点扩大,电子专票2020年内就有新进展! Docpark Finance workspace 提供一站式服务, 按照客户的要求, 从流程, 到组织,及财务主数据的管理, 基于AI 最新人工智能技术, 提供全类型发票识别, 从财务数据中提炼规则, 帮助企业在规则中提高效率, 减少实际人工工作量, 真正实现业务财务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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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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