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中形成的不属于会计档案管理范畴的应归档文件材料的管理要求。发表时间:2020-06-05 11:45 (1)《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明确,属于管理类档案保管范围的财务工作文件材料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总结;财务管理工作计划、报告、通知;固定资产新增、报废、调拨文件材料;生产财务和成本核算文件材料;资金管理、价格管理、会计管理文件材料;本企业税务登记、交纳、减免、返还等工作文件材料;本企业经营盈亏情况报告、报表(含重要的、一般的);本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属于管理类档案保管范围的审计工作文件材料包括:审计工作制度、总结;审计意见、审计报告、专项审计通知、报告、批复、结论、调查与证明等文件材料;审计工作方案、计划报告、纪要等。 (2)《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明确,机关财务预算、年度和年度以上计划属于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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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28
202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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